近期,歌手陳綺貞與前經紀公司添翼文創的糾紛登上新聞版面,雙方各執一詞,陳控訴添翼侵占母帶,違反著作權侵害藝人的權利;添翼則回應稱,藝人的母帶錄音著作和視聽著作,都由添翼永久專屬代理。從雙方的回應可看出,雙方對於專屬授權與授權期限的認知不同,這需要視雙方所簽訂的合約而定。筆者這邊就先對於著作權的專屬與非專屬授權作簡單介紹。
北京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發布2023年全國著作權登記情況,其總量達8,923,901件,較同期增長40.46%。持續有在觀看中正週報的讀友們可能就會好奇了,著作權應該不需要登記,為什麼中國大陸的著作權登記總量提升了呢?其登記的好處有哪些呢?就讓筆者一一告訴你。
近期,有民眾投訴,在使用悠遊卡公司商標的粉絲專頁上購買號稱結合悠遊卡功能的智慧指環,收到商品後才發現毫無功用,驚覺受騙。詐騙集團的作法,除了對民眾來說是詐欺行為外,這也代表悠遊卡公司的商標權受到侵害。明明商標的作用為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現在反而成為使民眾受騙的原因。本文筆者將說明冒充他人商標的民刑事責任,以及商標法損害賠償的計數方法。
OPPO跟Nokia近期達成專利交叉授權協議,為2021年開始的專利戰爭畫下句點,據報導,協議涵蓋雙方在5G和通訊技術方面的標準必要專利,協議簽署後,OPPO與Nokia將會結束所有未決訴訟。顯示出,企業間的專利戰爭也不必然需要以勝敗訴為最終結果,專利交叉授權不失為一種雙贏的局面。接下來,就讓筆者介紹標準必要專利跟專利交叉授權與其適用時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