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聞]

網路侵權樣態多 你不可不知道
 

著作權小百科:重製權

在我們的生活裡,相信很多人都影印過別人的文章,
或者把電視播出的影片錄下來,不管是影印也好,錄影也好,
都是把文章、影片這些著作的內容重複製作,叫做重製。


著作人對自己創作的著作,享有重製的權利
這是著作財產權裡非常重要的一個權利,這個權利稱為重製權。
由於著作人享有重製權,所以任何人要重製別人的著作,都要經過作者的同意。

重製的方法有很多,除了前面提到的影印、錄影之外,
像印刷、攝影、錄音、筆錄、車繡、編織、電腦掃描或電腦列印等等,也都是一般常見的重製方法。

另外在戲劇、舞蹈或音樂現場演出的時候,
或者是在電視、廣播播出的時候,
把這些戲劇、舞蹈或音樂錄影、錄音下來,也是重製;
還有依照建築模型或建築設計圖建造房屋,也屬於重製。

觸犯重製權以及公開傳輸權規定,兩者都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前者並可併科75萬以下罰金,
所以,網路資訊的使用,請各位朋友一定務必小心,並註名出處喔

圖文 / 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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