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爆紅的高端茶飲品牌「吃茶三千」,其創辦人夫妻王國良、林惠娟因婚姻關係生變,進而引發經營權與財產爭議。其中,雙方爭執的焦點之一,便是品牌核心商標的歸屬。原先登記於創辦人王國良個人名下的「喫茶小舖壺及圖」與「吃茶三千」兩件商標,後續移轉至方圓公司。然而,當初移轉時並未明確約定商標的買賣價金,這項法律關係的模糊之處,最終成為法院審理及判決時的重要爭點。究竟商標移轉的法律效力如何?未約定買賣價金,又將如何影響商標權的歸屬?以下就讓筆者娓娓道來。
商標不是一張證書,而是一項可以變現的資產
企業經營初期,創辦人把商標登記在自己名下,或許只是行政上的安排。但品牌經營多年後,商標的價值可能早已大幅增加。一個原本只是名稱與圖樣的商標,經過多年經營,可能累積知名度、消費者認知、門市據點與市場聲量。品牌越成功,商標本身的商業價值也可能越高。更重要的是,商標價值並不是只能存在於紙面上,而是可以透過授權、移轉、買賣等方式轉化成實際的經濟利益。也因此,當核心商標登記在創辦人個人名下時,問題就不只是「誰擁有商標」,而是未來這項商標產生的經濟價值,究竟由誰掌握。
從個人商標變成公司的品牌資產
「吃茶三千」相關商標最初由王國良個人持有,後續才移轉至方圓公司。隨著品牌發展,商標逐漸與公司的營運、品牌形象及市場價值緊密結合。此時,商標已經不再只是創辦人的個人識別標誌,而可能成為公司最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本案中的核心問題在:當商標已經育有價值,從個人移轉到公司時,到底是「送給公司」、是「賣給公司」,還是存在其他法律上的安排?
移轉沒有約定價金,成為訴訟關鍵
本案中,王國良主張相關商標原本登記在自己名下,後續雖移轉給方圓公司,但移轉過程及買賣價金存在疑義,因此要求解除契約並返還商標。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當初辦理商標移轉時,並沒有約定買賣價金。這個看似簡單的細節,卻直接影響雙方之間法律關係的認定。既然沒有約定買賣價金,就難以直接認定雙方存在王國良所主張的買賣契約。在此情況下,再以解除買賣契約為理由要求返還商標,自然難以獲得法院支持。最終,相關商標仍由方圓公司持有。
商標可以值多少錢,關鍵在品牌本身
這起案件真正值得企業思考的,是商標價值會隨著品牌成長而改變。一家公司創立之初,商標可能只是一個註冊費用不高的名稱或圖樣;但經過多年經營後,同一個商標可能已經承載龐大的品牌價值。因此,商標從「註冊權利」變成「可以交易的資產」,中間其實隔著一段漫長的品牌累積過程。當商標已經具有市場知名度後,誰擁有商標,就不只是誰可以使用這個名稱的問題,更涉及誰能夠控制這項無形資產,以及未來誰能夠從中取得經濟利益。
結語
「吃茶三千」的商標爭議,表面上是商標所有權問題,背後其實反映一個更值得企業注意的現實:商標會隨著品牌成長而產生價值,而有價值的商標,本質上就是一項可以換錢的資產。創辦人可以是品牌的創造者,但當品牌逐漸成為企業的核心資產,就必須把「誰擁有商標」、「誰可以使用商標」,以及「誰有權處分這項資產」說清楚。否則,當原本只值註冊費的商標,經過多年經營變成一項具有高度商業價值的資產時,當初沒有處理好的權利關係,就可能變成最昂貴的問題。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