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批准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協定

英國於2018年4月26日宣布,已批准並遞交關於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UPC)協定的文書,
目前批准的國家已達到16個。

歐洲專利局(EPO)局長Battistelli對此訊息表示歡迎,英國批准後,使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的生效邁進了關鍵一步,新的歐洲專利制度將簡化行政流程、降低費用,並增加法律確定性。

歐洲單一專利的生效,需經26個歐盟成員國中的13國批准,且其中需包括法國、德國及英國3個歐洲專利大國,2017年批准的國家個數雖已符合條件,但在法國於2014年批准後,德國和英國遲未批准。

UPC是一個專門專利法院,負責聆訊涉及單一專利的有效性及侵權案件,以及其後將包括EPO核准的歐洲專利。單一專利法院是歐洲單一專利包裹法案的一部分,其依據歐盟成員國議會批准的國際條約,而專利本身則來自於2012年通過的兩個歐盟法規。




參考來源: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70327&ctNode=7124&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