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局於1027日公布今年第三季智慧財產權趨勢,商標註冊申請高達兩萬六千一一三件,創下歷史新高,年增17%。本國人申請商標申請首度突破兩萬件,成長3成,反之外國人衰退14%。統一企業蟬聯本土商標王,鏡電視申請量排第二名,其中,值得大家關注的是,南投竹山紫南宮竟位居第九,究竟紫南宮申請什麼當作商標呢?分別的商標類別又是什麼?

 

   據智慧局資料顯示,紫南宮申請了四十五件商標申請,將土地公、土地婆神像照片製成的黑白圖像申請商標,且將45類商標分類全申請,顯示出商品跨領域的超前部署。此次之前,紫南宮就陸續申請金雞、錢母……等商標圖案。智慧局官員表示,隨著廟宇開發周邊商品越來越多樣化,商標保護的需求也就越來越重要。

   

    所謂的商標類別是什麼呢?要如何評估?據智慧局提供的資料,我國商標分類符合國際通用—『尼斯分類』,共45類。商品共計34估類,服務共計11估類。1類到第五類為化學品類,第6類到第13類為金屬、器械機具類,第14類到第16類為貴金屬、樂器、紙製品類,第17類到第21類為非金屬類,第22類到第27類為紡織品類,第28類為玩具、運動用具類,第29類到第33類為食品類,第34類為菸草、煙具、火柴,第35類為廣告、企業管理、企業經營、事務處理,第36類為保險、財務、金融、不動產業務,第37類為營建、修繕、安裝服務,第38類為通訊,第39類為運輸、商品綑紮及倉儲、旅行安排,第40類為材料處理,第41類為教育、訓練、娛樂、運動及文化活動,第42類為科學及技術性服務與研究及其相關之設計、工業分析及研究服務、電腦軟體、軟體之設計及開發。第43類為提供食物及飲料之服務、臨時住宿,第44類為醫療服務、獸醫服務、為人體或動物之衛生及美容服務、農業、園藝及林業服務,第45類為法律服務、為保護財產或個人所提供之安全服務、為配合個人需求由他人所提供之私人或社會服務。

   
   看似簡單的分類,其實非常不簡單,例如:碗、盤、開瓶器、電碗、電湯匙、非電動開罐器、非電動切蛋器,雖然都是廚房用具及餐具,但具電力的為第11類:電碗、電湯匙。手工刀具為第8類:非電動開罐器、非電動切蛋器。家庭或廚房用具及容器為第21類:碗、盤、開瓶器。從上述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來,一般人可能認為是同一領域的物品、服務,在商標分類上就有如此大的不同。


   
再以38類通訊為例,電子報、報紙、新聞採訪看似都是新聞傳播,但是其實都不在38類,電子報屬9類、報紙屬16類、新聞採訪屬41類,為混淆服務。

   
   
更何況,商標跨類別也不在多數,所以在規劃商標的時候,就要以未來三年內有可能發展到的商品跟服務皆要規劃入內。建議還是請專利商標事務所的人規劃會比較沒有漏洞。至於,紫南宮的大規模全類別申請,有可能因為三年內未使用,而被提起廢止。而且,紫南宮現在僅提出申請,智慧局還未通過其商標申請。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