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對於新冠疫苗的豁免專利保護之立場』

 

近期台灣本土的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北市長柯文哲下令所有醫護人員全部都要施打疫苗,認為醫護人員不打疫苗,就像「你不戴鋼盔要上前線,是相當危險的」,而,台灣所購買之疫苗數量短缺也是令人相當擔憂的問題,眾所皆知,生技公司開發疫苗支出了龐大的金費,若沒有專利保護對於其利益可能受損,然而,目前疫情於世界各地延燒,死亡人數已逼近350萬人大關,人命與利益間的平衡,讓各國對於新冠疫苗是否要豁免專利保護持不同看法。在本篇中,我們將探討各國對於新冠疫苗是不是要受專利保護成正、反面意見。

 

一、  印度、南非

早在去年10月就提出說希望歐、美等大國釋出疫苗專利權,因為富國與貧國的疫苗接種落差每天都在擴大,若不採取特殊措施,富國則會於疫苗問世後獲得利益,而貧國則會繼續受到疫情肆虐的影響,這些國家提出專利的臨時禁令,讓全球更多廠商大量生產疫苗,避免被少數人掌握住疫苗專利,並抨擊富國大量囤積疫苗,貧國則無法負擔。

二、  美國

美國在5日表態支持豁免新冠疫苗專利保護,美國總統拜登宣布放棄對新冠疫苗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轉而支持印度和南非之主張,要求WTO針對新冠疫苗暫時停止『與貿易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讓各國都可以使用各種製造出疫苗之新技術而不受智慧財產權人追究其利益。

三、  歐盟、英國

歐盟表示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保護,廠商不會有開發疫苗的動機,認為不需破壞目前行之有年的智財權的既有機制,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像是:自願授權、技術移轉或捐助疫苗等安排來解決問題。德國梅克爾政府也表示,保護智財權是激勵創新,疫苗生產的限制因素是產能和標準,而非專利。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也強調,出口疫苗才是最快解決全球供應不足的方法。

然而,歐盟執委會最近也將向WTO提案,呼籲其他國家協助提高開發中國家的疫苗產能和出口更多疫苗,此提案涵蓋三大訴求:1.促進疫苗貿易及限制各國的出口管制措施2.透過疫苗製造商的幫助,來擴大疫苗的產能3.檢討智慧財產權,包括強制授權的部分。

可以看見歐盟執委會的立場已趨近軟化,18日也向歐洲議會表示,確保全球能公平地取得新冠疫苗、療程,是國際社會的首要任務。此外,歐盟也準備展開豁免疫苗專利保護的談判。

 

由上述論述可以看見,富國放棄新冠疫苗的專利大有可能。然而,疫苗生產商必定會持否定意見,而他們的論點大多是,放棄專利亦不能解決疫苗供應不足的問題。因為疫苗需要精準的生產過程,而即使放棄了專利,也就只是「分享一份沒有原料或說明書的食譜」貧國亦不一定生產得出來。而,筆者認為我國身為生技大國在有取得原料的情況下,對於可不可以製造出符合標準的疫苗,答案成正面看法。相信歐美大國放棄新冠疫苗之智慧財產權行使,對於我國控制住疫情有相當程度正面的影響。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