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羅拉多州博覽會美術比賽中,由人工智慧Midjourney創作之「Théåtre D'opéra Spatial」畫作,獲得數位藝術/數位操縱攝影類別的第一位,引起藝術圈譁然,為人工智慧藝術是否為藝術爭論不休。這也引起一個新議題,人工智慧(AI)所製成之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國外已有相關案例,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在2022年2月對Steven Thaler乙案中,對其開發的AI演算法Creativity Machine作為著作權人註冊復議案,做出駁回的決議。究竟著作權法的保護要件為何?如何才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呢?

       

著作權法保護要件: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0』對於作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的判斷標準大致可歸納為「四必一沒有」五項要件。

 

一、必須是人類精神力作用的成果

著作權法的保護標的必須是人類精神文明的智慧成果,須有人類精神力灌注其中才能受到保護。反之,黑猩猩用數位相機自拍並無人類精神力之介入,因此不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此外,軟體整篇翻譯的文章、測速器自動攝影的照片等皆為機器自動製品的作品,亦不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二、必須經由「表達」而外顯

「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意即僅在腦中構思的思想是不受到保護的,文章寫作、繪製畫作、創作音樂等有作品之產出後,其作品才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三、必須獨立創作且具有創作性

「獨立創作」著重作品由著作人自行完成,非抄襲或複製他人既有著作即可,並不要求新穎性。假若不同作者個別獨立完成相似度極高或雷同的作品,因兩者均為獨立創作,故皆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而「創作性」依「美學不歧視原則」,僅需具有最低程度的創意,即可認為作者的精神作用已達到相當程度,足以表現其個性或獨特性,即可給予保護。

四、必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

創作需具有「文藝性」,不論其是否有應用價值。

一沒有:著作權法第9條明文訂定排除於著作權保護範圍之外的作品1.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此處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2.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等著作所作成的翻譯物或編輯物。3.標語及通用的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4.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的語文著作。5.依法令舉行的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結語

   上述的著作權法保護要件為全球共識下之明文規定,而,AI創作作品因無人類精神力之介入,並不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參考資料:T客邦Midjourney人工智慧畫作拿下首個藝術競賽大獎,引來人類藝術家不爽iThome『美著作權局判定AI不具有繪圖著作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0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