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在地知名老店「阿堂鹹粥」創辦人張春堂,先前為大兒子作保欠銀行百萬債務不還,債權人為此將「阿堂鹹粥」商標聲請拍賣。由上述文字可以看出,商標的功用不只是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而已,身為智慧財產權,商標同時亦有其他財產權之特性,本文中將整理其他商標的功能給讀者認識。

 

權利質權

商標法第44條第一項「商標權人設定質權之變更、消滅,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由法條中可知,商標可進行質權登記。商標的屬性為民法第900條所規定權利質權,意旨可讓與之債權或其他權利為標的物之質權。質權申請登記又分為質權設定登記、質權移轉登記與質權消滅登記,以下分述:

1.    質權設定:由商標權人或質權人填寫申請書,並在質權設定契約或其他質權設定證明文件上應載明質權擔保的債權金額。      

2.  質權移轉:係指「質權人」變更,屬於質權內容的異動事項,實務上可以以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事項方式辦理。

3.   質權消滅:由商標權人或質權人附上債權清償證明文件、質權人同意塗銷質權設定的證明文件、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的證明文件。

 

強制執行標的

根據(94)智商0350字第09480363260號函,商標權屬智慧創作之財產權利得為強制之標的。債權人為實現其金錢債權,得依法聲請執行法院發禁止、收取、移轉、支付轉給或交出命令,亦得聲請命令將該財產權讓與或管理,以價金或收益清償債務。

阿堂鹹粥案件中,張春堂創辦人即是在為大兒子作保的情況下,被資產管理公司將「阿堂鹹粥」商標強制執行公開拍賣。並且,因張創辦人在未經過債權人同意下,將商標移轉登記給小兒子,故被法院判定須塗銷其商標移轉登記。

授權金

商標在具備一定認知度後,市場上應會有談定合作機會的可能,彼時如對方要使用到商標權人之商標,其須支付一定的授權權利金,方得使用。例如:飲料店加盟,加盟主即是看上飲料店品牌,而在與加盟總部的合約中必定會將商標授權金計入加盟金中。

結語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商標具備許多不同面向之功能,可以作為債權之設定質權標的物,亦可以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其如果有一定的認知度,亦可能收取授權金。當然,在這些不同功能能夠發揮作用的大前提為:商標在商標權人的經營下具備一定的商業價值,商標的財產權功能方得完整的展現。

 

參考資料:「中時新聞網,阿堂鹹粥商標賣65萬沒人要 老闆欠百萬債偷轉給兒子判無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主題網,如何申請質權登記」、「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主題網,有關商標權得否作為單獨強制執行標的之釋疑」。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