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Nokia近期達成專利交叉授權協議,為2021年開始的專利戰爭畫下句點,據報導,協議涵蓋雙方在5G和通訊技術方面的標準必要專利,協議簽署後,OPPONokia將會結束所有未決訴訟。顯示出,企業間的專利戰爭也不必然需要以勝敗訴為最終結果,專利交叉授權不失為一種雙贏的局面。接下來,就讓筆者介紹標準必要專利跟專利交叉授權與其適用時機吧!

標準必要專利

據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的定義:「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SEPs)是國際標準組織所採行的一種專利運用模式,主要係為了使標準共通技術普及之同時平衡專利權人之利益,將技術發展中重要的標準共通技術結合專利保護,同時均要求專利權人須簽署FRANDFair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條款,以公平、合理、無歧視之原則收取合理數額之專利授權費供標準化組織成員有償使用。」

舉例來說,Type-C為國際通訊組織定出的未來主流的傳輸方式,所有發展相關技術的人都會使用到Type-C專利,擁有Type-C將成為標準必要專利,而為不令專利權人的排他權過度影響到科技發展,法律規定專利權人在收取公平、合理、無歧視的授權費後,必須供他人使用。

專利交叉授權

專利交叉授權(Cross-licensing)從字面上的意思不難看出指得是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相互授權對方可使用自己擁有的專利,達成雙贏的局面。一般來說,企業會使用專利交叉授權的時機,除本來就關係良好的企業關係外,就是如OPPONokia的情況,企業間都不想要再進行訴訟內耗,選擇分享和交換彼此的研究成果。

那麼簽訂專利交叉授權就一定好嗎?有甚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嗎?筆者盤點簡易專利交叉授權合約的注意事項,如下:

專利交叉授權合約注意事項

1.    授權專利:盤點企業自身所擁有的專利數量以及交叉授權的專利範圍為何。

2.    授權期限:交叉授權的期限。

3.    授權地區:全球或是部分地區。

4.    合約內容:了解雙方授權合約涵蓋的權利義務,並明定未遵守的罰則,以及如後續進到司法程序管轄法院為何。

結語

專利交叉授權為商業上常見手段,令企業不必再將資金耗費在訴訟中,畢竟訴訟曠日廢時,也無法保證法院的判決能如自己所想,專利交叉授權可使用對方的技術,同時提升自己的技術研究成果,達成更有效益的運用。雖說如此,但簽訂專利交叉授權對企業來說,也不一定都只有好處,還是建議企業在簽訂專利交叉授權協議前找專業的法律顧問,審慎評估後再下決定。

參考資料:「何謂「標準必要專利」?」、「新創專利授權布局-加入OIN前該知道的事」、「OPPO Nokia 達成 5G 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