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申請商標,但當你的店面具有一定的口碑與知名度後 ,你一定不希望有人跟你用相同的名稱 ,所以,只有申請商標(店名)註冊 ,你才能擁有合法的專用權利。
在目前這個強調專利智慧財產權的年代,如果新創事業已稍有所成或是看好未來發展前途或潛力,請考量將未來所有可能涉及的經營項目先行申請,寧願現在多花點小錢,把各種相關行業商標先申請佔為己有,以避免日後面臨無法使用原來所使用商標名稱的處境。
如果你擔心多申請經營項目會形成資金上的浪費,不要忘了商標也是可轉讓的或部份授權他人經營賺取權利金;所以即使日後不使用申請的商標,也可以將所申請的商標轉賣或授權給有需要的人,或許還可以因此來賺取專利智慧財。
鑑於眾多盜版侵權網站設置於境外,造成查緝取締及執行上的困難,智慧局觀察到近年來有國家之權利人團體與廣告業者合作,發展出阻絕境外侵權網站金流之侵權網站名單(Infringing Websites List ,IWL)自願性合作計畫,其出發點是基於廣告金流常是侵權網站的主要收益來源,若能截斷侵權網站之廣告收入,將能有效打擊侵權網站之營運。為此,經參考美國、英國、香港之實務經驗,自去(105)年底起智慧局開始推動,並於去(105)年12月與今(106)年5月召開會議邀集我國各大權利人團體與廣告業團體共同研商後,成功地凝聚雙方合作之共識。
more+本所月娥所長於106年05月16日受南亞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邀請,擔任「106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法令說明會」之主講者